为保障项目的运营质量,PPP项目中通常还会要求项目公司编制运营与维护手册,载明生产运营、日常维护以及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运营之前报送政府方审查。运营维护手册以及具体运营标准通常会作为PPP项目合同的附件。
2. 通常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包括:
维护方案中通常包括项目运营期间计划内的维护、修理和更换的时间以及费用以及上述维护、修理和更换可能对项目运营产生的影响等内容。
第十四节 保 险
第九节 项目的维护
依照我国法律,仲裁裁决与民事判决一样,具有终局性和法律约束力。除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事由,法院不能对仲裁的裁决程序和裁决结果进行干预。
(三)政府是否需要保障项目公司的最低收入?是否需要设�Z机制避免项目公司获得过高的利润?
(五)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下图为比较典型的分层级的使用量付费机制:上图中将使用量付费分为四个层级,其中第1层为“最低使用量”,第4层为“最高使用量”。
第十三节 政府承诺
为了确保项目移交后符合政府的预期,双方可能会将项目移交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在PPP项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确规定。
(三) 计划外的维护。
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项目公司有权在项目期限内独占性地使用特定土地进行以实施项目为目的的活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依法报批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在轨道交通项目中,比较常见的附件包括:授权文件,各方内部决议件,股东承诺函,设计标准,运营操作和维护标准,融资协议,融资计划,融资替代解决方案,客运服务标准,客流量预测,工程价目表,融资方案,文字,公司章程,保险方案,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计划表,施工时间安排,地铁区域图,网站,操作和维修合同,前期工程进度,排他性承诺,履约担保,移交方案等。如涉及综合开发的,还需增加相应附件。
(4)政府提出的变更;等等。
在一般的商业合同中,合同各方可以选择合同的管辖法律(即准据法)。但在PPP项目合同中,由于政府方是合同当事人之一,同时PPP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管辖法律的选择上应坚持属地原则,即在我国境内实施的PPP项目的合同通常应适用我国法律并按照我国法律进行解释。
三、 解释
在高速公路项目中,如何收取车辆通行费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实践中,高速公路项目通常有三种付费机制:
4. 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具体项目收费的最高价。
政府方的上述审查不能减轻或免除项目公司依法履行相关设计审批程序的义务。
这一保险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安装、运营测试及调试期间,就项目公司选定的承包商自有或其租赁的施工机具的损坏或灭失的可保风险进行投保。具体承保的范围与除外责任,依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可能略有不同,投保的范围也需要根据项目作业的类型,以及关键设备的数量来定。
并非所有不可用情形出现,均会影响政府付费,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些豁免事由,对于因发生豁免事由而导致出现不可用情形的,不构成项目公司违约,仍可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获得政府付费。常见的豁免事由包括: